各水产会员、商家企业:
为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在水产行业内大力倡导“重质量 讲信誉”的经营理念,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和遵纪守法意识,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会决定在水产行业内开展2016年50名“重质量 讲信誉”诚信商家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树立诚信理念、建立诚信机制、创建诚信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广先进经验为目的,推进我市水产行业诚信建设,增强全行业的信用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扩大企业诚信品牌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评选原则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水产企业自愿参加,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三、评选目标
在2016年评选出50名成都市“重质量 讲信誉”诚信商家给予授牌和奖金鼓励,促进水产行业内商家企业绿色生产、诚信经营,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四、评选对象
凡在成都市从事水产行业的协会会员商家单位,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条件
1、企业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专项经营许可证;
2、流通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光明磊落,文明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致富思源、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活动;
4、依法持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建筑物及其装饰工程通过国家消防部门验收;
5、爱护市场公益设施,积极参与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交易区内秩序良好,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6、热爱市场、文明守法、诚信经营,全年无少斤短两、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问题,依法诚信经营,有一定的社会好评度;
7、岗位设置科学规范,各项制度健全。
8、养殖企业应当致力于发展环境友好型企业,采用健康绿色养殖模式,在养殖过程中不添加违禁药品,做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
9、水产养殖进水排水系统应该分开,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0、水产品加工企业应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规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生产,并具有完善的排污系统。
11、参评对象可以由推荐和自荐产生。
六、考评程序
1、参评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简介资料与先进事迹资料一份(在报名表中填写);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一份,流通企业需提供流通许可证,加工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提交资料均一律使用A4纸)。
2、协会以及相关资信部门对参评企业的信用资质及自评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考评。
3、将考评结果汇总后,初评出符合成都市50名“重质量 讲信誉”诚信企业名单,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若收到消费者投诉或相关信用部门投诉,一经查实有失信行为,即取消评选资格。
4、评选结束后,通过一定形式进行授牌和奖金发放。
请各全体会员和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通过电话和现场报名向协会进行推荐和自荐。
协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6号财富中心A座830室
协会联系方式:86-028-66509870 86-15184304006
成都市水产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